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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盗墓文物被罚200万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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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2-1 13:15:4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昨天在全省文物工作年会上获悉,去年全省共查处49起重大文物违法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29名。其中,浙江谢某某因购买盗墓贼在扬州所盗的西汉青铜刀一把,被罚款200万元。这也是全国文物行政执法对个人处罚金额最高的案件。

  据了解,2011年6月扬州文化部门对红园收藏市场巡查时发现有两人出售铁剑等疑似出土文物,警方随后从他们的暂住地查获文物18件(套),经调查这些文物均从扬州宝女墩汉墓、甘泉老山汉墓、西湖中心村汉墓等墓葬盗掘出土。文化和公安两部门随后开始了抓捕犯罪嫌疑人、追缴地下文物的行动。2012年7月,浙江人谢某某因购买出土文物被传唤。经调查,谢某某于2012年从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手中以6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把青铜刀,这把青铜环首刀被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文化执法部门认定谢某某非法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决定给予谢某某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在南京瞻园石狮被损案件中,一审法院认为,在民事判决中文物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不具备法律效力。瞻园依法提起上诉,去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承认文物部门在民事案件中的鉴定意见,判决太平洋保险公司、南京东部路桥公司赔偿48万元。此前,文物部门只对刑事案件提供鉴定意见,而此案中司法部门最终承认文物部门出具民事赔偿鉴定意见具备法律效力,在全国确立了首个判例。


这把西汉时期的青铜环首刀被卖了65万元。

Img365279116.jpg (10.73 KB, 下载次数: 56)

Img365279116.jpg
2#
发表于 2013-2-1 13:30: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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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3-2-1 14:11:07 | 只看该作者
宁可无形不可无神 发表于 2013-2-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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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2-1 14:22:50 | 只看该作者
好啊,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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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3-2-1 14:25:54 | 只看该作者
山人在线 发表于 2013-2-1 14:22
好啊,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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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2-1 14:38: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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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3-2-1 14:40:21 | 只看该作者
村里人943 发表于 2013-2-1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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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2-1 17:19: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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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3-2-1 17:25:15 | 只看该作者
孙也顺 发表于 2013-2-1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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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2-1 17:34: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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