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帝时代后期:虞舜、皋陶、伯益 五帝时代后期,东夷各族更加强盛发展。同时,中原地区的诸夏民族也开始发展强大起来。于是东夷各部落与中原诸夏部落首先建立起了强大的部落联盟。在这个联盟组织中,东夷族首领虞舜、皋陶、伯益与中原诸夏的唐尧、夏禹、夏启共同轮流执政,这就是历史上艳称的英雄禅让制时代。 就较早的文献看,虞舜为东夷人。《孟子·离娄上》明确指出:“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汉代赵岐注曰:“诸冯,负夏,鸣条,皆地名,负海也,在东方夷服之地。”具体地说,“诸冯”在菏泽境内,“负夏”在兖州境内,“鸣条”在河南封丘境内,均在鲁西、豫东一带。《孟子·公孙丑上》、《墨子·尚贤中》也有大致相同的记载,说明舜为东夷族首领应该没有问题。 《墨子·尚贤中》说:“古者尧举舜于服泽之阳,授之政,天下平。”据《尚书·尧典》可知,舜是由部落联盟议事会民主推选出来与尧共同执掌联盟大事的:“帝(尧)曰:‘咨,四岳。朕在位十七年,汝能庸命巽朕位。’岳曰:‘否德忝帝位。’曰:‘明明扬侧陋。’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帝曰:‘我其试哉。’”“四岳”“师”都是各氏族酋长,在部落联盟大会上担任委员。在部落联盟大会委员之上还有两位最高执行长官,所谓二头首领。五帝时代后期,原来这二头首领是挚与尧。当挚死了之后,就由尧向大会提出补任挚位的候选人。结果是大家推选舜。据《尚书·舜典》可知,舜被选出后第三年始涉帝位,与尧共同主持部落联盟事务二十八年之后,尧才死。 由舜与尧共同主持联盟大会可知,东夷族在当时黄河流域的重要地位。以舜为代表的东夷族与以尧为首领的华夏族,既有联合,也有斗争。《韩非子·说难》说“舜逼尧”,暗示东夷族的力量曾超过华夏族。张学海先生指出:“尧舜的斗争,实质上是华夏和东夷集团的斗争,是昔日以炎、黄与蚩尤所代表的这两大族团的斗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重演。”其结果“是东夷势力集团的胜利”[24]。 尧死之后,夷夏联盟集团的最高权力实际由舜所掌握。按照当时联盟的传统,仍需由舜来主持联盟议事会,推选继尧的人,与舜共同执政。结果是推出了禹来。《尚书·舜典》:“舜曰:‘咨,四岳。有能奋庸熙帝之载,使宅百揆,亮采惠畴?’佥曰:‘伯禹……。’”《史记·五帝本纪》曰:“舜乃豫荐禹于天,十七年而崩。”可见,舜与禹还共同执政了十七年。 舜死之后,禹又主持联盟大会,推选东夷人皋陶来继任,但由于皋陶早卒,于是禹又推荐东夷人伯益继皋陶之位。《夏本纪》说“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而后举益,任之政。”结果伯益又与禹共政十年。《夏本纪》说“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 皋陶与伯益都是东夷人,古文献也有明确记载。《史记·夏本纪》正文引《帝王世纪》曰:“皋陶生于曲阜。”梁玉绳《史记志疑》以为“皋(陶)、(伯)益,同族而异支。” 总之,在五帝时代后期,虞舜、皋陶、伯益曾先后与中原各部落结成联盟,并在联盟议事会上占据重要的地位。再联系五帝前期少昊、太昊、蚩尤的地域扩张,说明在整个五帝时代,东夷民族确实是实力强大,影响深远,在中华古文明起源过程中,担任了主要角色,做出了巨大贡献。 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在先秦六经之外的文献里,曾记载夏代之前有个虞代。把东夷族虞舜及其皋陶、伯益等,专列为一代。《墨子·所染》:“舜染于许由、伯阳;禹染于皋陶、伯益;汤染于伊尹、仲虺;武王染于太公、周公。此四王者所染当,故王天下,立为天子,功名蔽天地。”其它文献也有相同记载,《韩非子·显学》:“殷、周七百余岁,虞、夏二千余岁。”《左传》庄公三十二年:“故有得神以兴,亦有以亡,虞、夏、商、周,皆有之。”《国语·周语上》:“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韩诗外传》:“虞、夏有传政,不如商、周之察也。”由此看来,夏代以前东夷族确曾进入文明时代,建立过初步的文明国家虞代。 然而,这一历史事实,在周公、孔子的“六经”直至司马迁的《史记》里,没有能够得到客观的反映。在《尚书》里,是将尧舜禹作为中心来叙述的,皋陶与伯益仅仅以配角出现。《韩诗外传》的“虞、夏有传政,不若商、周之察也”这一事实,在儒书《荀子·非相》里却说成是“禹、汤有传政而不若周之察也”,没有了虞代。在《大戴礼记·五帝德》、《史记·五帝本纪》里,五帝为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帝禹。其中黄帝、颛顼、尧、禹全为中原部落首领,舜因为曾经建立过虞代,才勉强进入五帝系统(帝喾在神话传说中实与帝舜为一人)。至于东夷部族的少昊、太昊、蚩尤、皋陶、伯益全被排除在外。这是极不公正的。 因为在五帝时代,东夷集团一直处于生产力最发达、文化最先进的地位,甚至还建立过一个虞代。所以,当中原夏部落建立王朝,破坏了部落联盟禅让制后,东夷民族一直不甘于这个现实,于是有了以下两项历史事件。 1.东夷伯益与夏启的斗争 按照民主禅让制,当禹死后,应当由东夷族的伯益来主持部落联盟议事会推举补禹之缺的首领。然而,历史在此时却发生了深刻变化。禹启父子要求变革以民主选举为实质的禅让制,实行以财产私有为实质的父子世袭制。《韩非子·外储说》对此有所交待:“禹爱益,而任天下于益;已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为不足任天下,故传天下于益;而势重尽在启也。已而启与友党攻益而夺之天下。是禹名传天下于益,而实令启自取之也。此禹之不及舜明矣。”禹的做法是不符合当时的传统习惯的,因此,只能暗暗进行,这便是表面“传天下于益”,而实质上“势重尽在启”的原因。这之间肯定是伴随着一场血腥斗争的,所以说“已而启与友党攻益而夺之天下”。当然,东夷族伯益也不会轻易罢休。《天问》与古本《竹书纪年》记载了益与启的斗争过程。《天问》说:“启代益作后,卒然离孽。何启惟忧,而能拘是达?皆归射*,而无害厥躬。何后益作革,而禹播降?”当“启代益作后”时,益也起来斗争,把启拘禁起来,使启“卒然离孽”(遭受灾害),益还对启施行射革巫术,这就是“皆归射箱”“后益作革”。当然最终还是启成功了,所以说“无害厥躬”“而禹播降”。古本《竹书纪年》则将这整个过程概括为“益干启位,启杀之”。 以上《韩非子》、《天问》、古本《竹书纪年》所载有关益启相争的过程应是事实。然而儒书《孟子·万章》却对此进行了西周礼仪伦理化的改造:“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益启之间在社会变革过程中的一场血腥斗争,就这样被孟子用礼仪的温纱遮盖起来了。而《史记·夏本纪》则完全继承了《孟子》的儒学思想,也把益启之争说成是益的自愿推让:“益让帝禹之子启,而避居箕山之阳。”这完全是改造失实了。 2.东夷后羿、寒浞与夏太康、仲康、相、少康的斗争 益启之争虽以益的失败而告终,但斗争并未结束。到了启的儿子太康时,东夷族又在后羿与寒浞的带领下,西进推翻了夏太康的盟主地位,历夏仲康、相,直到少康,前后长达40年时间,史称“羿浞代夏”。 羿原是东夷部落中有穷氏族的首领,《史记》正义引《帝王世纪》说:“帝羿有穷氏”,“穷”字繁体“窮”,从“弓”得声兼得义,与“夷”字从人从弓同。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指出其居地在曲阜一带:“少昊之虚在今曲阜。而曲阜古名穷桑或空桑,有穷的名或与穷桑有关。”作为一个氏族,有穷后羿起源很早,在帝俊、帝尧时就已很活跃了。《山海经·海内经》:“帝俊赐羿彤弓素增,以扶下国。羿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艰。”《淮南子·本经训》:“尧之时,十日并出,……尧乃使羿……上射十日。”到了夏太康时,有穷后羿联合有寒氏的首领寒浞共同西进代夏。寒氏在山东潍坊地区。《左传》襄公四年杜预注:“寒,国。北海平寿县东有寒亭。伯明,其君名。”今潍坊市内仍有寒亭区。《左传》襄公四年:“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寒浞,……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为己相。浞行媚于内,而施赂予外,……羿犹不悛,将归自田,家众杀而烹之。……靡奔有鬲氏(杜预注:靡,夏遗臣事羿者)。浞因羿室,生浇及豷……(浞)使浇用师灭斟灌及斟寻氏,处浇于过,处豷于戈。靡自有鬲氏收二国之烬以灭浞,而立少康。少康灭浇于过,后杼灭豷于戈。”《左传》哀公元年:“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鄩,灭夏后相。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为仍牧正。……浇使椒求之,逃奔有虞,为之庖正……。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少康)使女艾谍浇,使季杼诱豷,遂灭过、戈,复禹之绩。”《左传》杜预注、古本《竹书纪年》、《帝王世纪》也有相关材料。后羿进入中原后,首先废除了太康,立太康弟仲康为夏王,作为傀儡。仲康死后,后羿又立仲康儿子相继位,既而又赶跑了相,自己正式当了夷夏部落联盟的盟主。这就是“羿浞代夏”的前半段故事。后羿当了夷夏部落联盟盟主后,终日醉心于游猎活动,把朝政事务交给寒浞处理。但寒浞怀有二心,结果勾结羿的“家众”,把羿杀了。寒浞代羿又当了夷夏部落联盟的盟主。这是“羿浞代夏”的后半段故事。寒浞代夏后,又剿灭斟灌与斟寻氏,杀死了相。相的妻子后缗正怀孕在身,逃到了娘家有仍国,生下了儿子,是为少康。少康经过多年准备,最后消灭了寒浞及其儿子,恢复了夏族的夷夏部落联盟盟主地位,史称“少康中兴”。 东夷族后羿与寒浞代夏事,实际说明从夏代建国之初的益、启之争后,直到夏代前期,东夷族的实力仍然强大到足以推翻夏族的部落联盟盟主地位的程度。这正是东夷民族文明程度居于先进地位的又一实证。 然而在《左传》襄公四年与哀公元年的这两则材料里,却是站在中原夏民族的立场来叙写的,所以把后羿与寒浞都当作反面角色来看待。关于这一点,傅斯年先生已经注意到了。他在《夷夏东西说》里指出:“《左传》之神话故事已很伦理化,……其立足点是偏于西国夏周之正统传说,所以说羿浇甚不好。”不仅如此,在以中原华夏为中心的儒书里,还把“羿浞代夏”这段历史淡化,甚至删除。《尚书·五子之歌》的序里只说“帝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史记·夏本纪》只言“太康崩,弟中康立”,“中康崩,子帝相立。帝相崩,子帝少康立”,而根本不提“羿浞代夏”事。这是司马迁坚持周公、孔子六经中“夷夏之辨”的原则,因而叙述先秦文明史时有失公允的一个典型例子。 但是,在中原儒书以外的文献里,对于“羿浞代夏”事不仅有记录,而且还评价很高。前引《山海经·海内经》说羿是“帝俊”所指派到人间的神。在《山海经·海内西经》里还说羿是“仁羿”,具有巫术功能,能上天人地:“海内昆仑之虚……帝之下都……百神之所在……非仁羿莫能上岗之岩。”在《楚辞·天问》里,羿也是上帝所指派,而且对“羿浞代夏”事还记载完整:“羿焉弹日,鸟焉解羽?……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冯珧利决,封狶是射。何献蒸肉之膏,而后帝不若?浞娶纯狐,眩妻爰谋?何羿之射革,而交吞揆之?阻穷西征,岩何越焉,化为黄熊,巫何活焉?……惟浇在户,何求于嫂?何少康逐犬,而颠陨厥首?女歧缝裳,而馆回爰止?何颠易厥首,而亲以逢殆?汤(疑为“浇”之误)谋易旅,何以厚之?覆舟斟寻,何道取之。”对于上述《山海经》、《天问》的记载,傅斯年先生有很好的分析:“《山海经》之为书,虽已系统化,尚未伦理化,且记东方的帝系较多。这部书所举夷羿事,很足以表现战国时羿浇的传说尚甚盛。《山海经》与《天问》互相发明处甚多,《天问》称羿之重要全与《山海经》合。所谓‘羿焉弹日’,正在《天问》中论创世纪一节中,则羿本是天神。所谓‘帝降夷羿’者,正《山海经》所谓‘帝俊赐羿素彤弓素矰,以扶下国,羿是始恤下地之百艰。’《天问》一篇,本颇有次序,王逸以为不次序者,乃由于不知《天问》所陈是流行神话故事之次序,不与汉代人之古史传说同,故不能解。”[22] 《山海经》与《天问》都是楚地的作品。童书业先生认为,《左传》襄公四年与哀公元年中有关“羿浞代夏”的故事正是采自楚地作品者。他说:“吾人观察左氏襄四年及哀元年本节事,觉其文字颇古,不类汉人之作。且其中多有神话残迹,且有可以印证氏族制之处,……可能此类故事本为楚地传说,有神话及史事流传于楚地而为《左传》作者所采,加以增饰,而成今左氏中此两段文字。至于先秦两汉书所以极少言此故事,则因三代史事多为‘邹鲁捂绅先生’所传,楚地传说为其所忽略。”[25] 以上傅斯年先生与童书业先生关于《天问》、《山海经》所载“羿浞代夏”事为可信的判断是正确的。因为现代考古学正为“羿浞代夏”事提供了实物证据。这就是二里头文化。考古工作者都认为,二里头文化是夏王朝时期的夏族文化。李伯谦先生进一步认为,二里头文化“很有可能是‘太康失国’‘后羿代夏’以后的夏文化”,因为“从文化特征分析,二里头类型早期的许多因素虽与(中原地区的)王湾三期文化相同或相似,但也有不少因素与东方关系密切,可在东方找到‘渊源’。”李伯谦先生举例指出:“二里头类型墓葬的随葬陶器组合中常见的觚、鬻、盂等酒器和三足盘、平底盘、豆等盛食器,在王湾三期文化墓葬中较为罕见,而在山东龙山文化的墓葬中却常可见到。这正说明二里头类型居民所使用的某些礼制以及风俗习惯是由东方,主要是山东龙山文化传来的。”据此,李伯谦先生认为:“文化的传播往往是与族的迁徙相联系的,族的迁徙又常常由战争所引起。而考察夏代早期的历史,东方因素向中原大量渗入和传播,却是只有在‘太康失国’‘后羿代夏’这一夷夏民族大冲突、大融合的时期才有可能的。”[26]考古材料再次证明,历史上确实出现过“羿浞代夏”事件,《楚辞》、《山海经》的记载是可信的,而中原儒书对此事却有意删除。这提醒我们对先秦秦汉文献必须以考古材料为依据,进行具体分析与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