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南红山文化官网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陆建钢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千古悬疑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11-5-7 09:50:00 | 只看该作者
开窗处其实已很清楚,建议受沁处清洗盘开,我想新老就会更明了了,先用客观的事物说话,还是先定新老吧,主观的臆测那是个人的观点不作评论。我是小学生本没有发言权,只是觉得此物争议大,期盼早日有一个大家能接受的定论,也好让我们这些小生多学点东西。
62#
发表于 2011-5-7 10:58:00 | 只看该作者
大胆假设,谨慎求证,科学观,您赞同吗? 呵呵.........这叫科学观呀; 大胆老师就会赞同,人有多大胆、 韩河 发表于 2011-5-6 22:23:00
韩河师说点实在的吧,左右而言他无意义,这件玉器哪里不对了?可以说的确切详细有理有据吗?我不给自己的东西辩论,但这件东西不是我的,是琦玮兄得,我可以和你辨一辩的 =========== 呵呵.........陸先生、你是黃先生学生,也是牛大师的高徒,你找错人了,你可守着、最好去找你的大师辨一辩真假......。或者你用你的学识系统点鉴证一下什么地方对了?也好让我们学习学习。 指示谁的藏器对评论不是要点、也不是以人为基准来定位,都是一样的。真实的评判眼光来自于公众的意见,哪怕是百分之一的观点,这件藏器假如我没有说差错的话在红网已经上了二回贴子了,别的网也上过,你可自己用点心翻阅评论是了。
63#
发表于 2011-5-7 11:02:00 | 只看该作者
由于经验、学识和涵养,立场、观点和方法,视角和感悟等等的差异,使人们在对于古玉神韵的理解上,存在着极大的分歧或异议。面对一件被评说的玉器,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但孰智孰仁,又常常是众说纷纭。这就是古玉收藏领域一个非常现实而又严竣的问题,即如何以审美的视觉,透过不同时代古玉所承载的历史文化内涵,并以此为切入点,来正确理解并把握“神韵”的真谛。----转引清泉老师
l怎么滥用别人的说话为自己装饰?
64#
发表于 2011-5-7 11:03: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探讨,未知未见太多,需我们认真对待!有争议正常、建议先由是否工上自然态质变讨论。
65#
发表于 2011-5-7 12:56: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探讨,未知未见太多,需我们认真对待!有争议正常,建议先由是否工上自然态质变讨论。---------任南鉴定组。 对!怎么不用十二字鉴真法详细分析? 用工上自然态质变审视一下这藏器我就看不见藏器对在什么地方。
66#
发表于 2011-5-7 13:42:00 | 只看该作者
任网鉴定组的话,我要回复。 1在回答姜迪文师有表述。 2在视频中谈到玉器局部几何收缩形变,极细阴刻线蛇曲态形变,此用绣花针也仿不出的真迹! 3失结构水,活泼物质析出,空间几何收缩,周边蛇曲态是皱褶态,是不可仿造真迹。 让鉴定组咱们共茶,知为知之,不知为咱们何求?
67#
发表于 2011-5-7 14:21: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探讨,未知未见太多,需我们认真对待!有争议正常、建议先由是否工上自然态质变讨论。 任网鉴定组 发表于 2011-5-7 11:03:00
万物皆因缘和合-----
“知者立可解,不知者不可解”
68#
发表于 2011-5-7 14:49:00 | 只看该作者
任网网友长沙联谊站正在筹备中,届时将向任南老师请示。 禅乐居 发表于 2011-5-6 10:07:00
关注!
69#
发表于 2011-5-7 15:06: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探讨,未知未见太多,需我们认真对待!有争议正常,建议先由是否工上自然态质变讨论。-------任网鉴定组。 =============
70#
发表于 2011-5-7 16:22:00 | 只看该作者
韩河师是我很早和今后很久的玉友,因而我对69搂予以正式回复!请您多指教: 1剥开泥土光亮照人,是良渚水坑,矾石玉种,鸡古白包壳,除油凝清亮之光学特征外,手触是婴儿面,这是良渚玉种,水坑之表现,其余不多述。 2下面是古玉大约元明期,从玉器文化风格及朝代特征,归属民俗文化范畴。那么为什么玉质似乎很熟呢? 我们知道古玉玉松要历经很长一段时间,清代刘大同:玉辨"中指出,五百年而玉松。这个观点是对的。 而我们研究研讨,只能走规律之路,不可陷入个例代表规律的迷踪。明代玉料资源少,很多老残件改制。 故:玉很熟而制作年代为本朝。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任南红山文化网 ( 京ICP备18011924号 )

GMT+8, 2025-2-10 09:33 , Processed in 0.05364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