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南红山文化官网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long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警告;:“违反国家规定,对计 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

[复制链接]
11#
发表于 2010-7-27 13:54: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王学朋在2010-7-27 13:48:00的发言:

刑法第286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本网遭受黑客入侵,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作为本网法律顾问,本律师在此提出郑重警告: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网在必要时会依法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追究行为人及相关人的法律责任!劝君莫害人害已!

                                      顶

12#
发表于 2010-7-27 14:51: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rn在2010-7-27 12:59:00的发言:

己锁定2个黑客与详细线索,随时可报警,考虑查证后可悔其一生,故给其改过机会,再做将采取法律手段!

支持!

13#
发表于 2010-7-27 15:15:00 | 只看该作者

     “偷梁换柱”!!!long老!有恶意吗!!?只是提出一个问题,让大家讨论,有不尊重的意思吗?又是“封杀”。又是不高兴。“心有多大,天有多大”。天有多大?朋友的感情比天大!!!!什么朋友?狗屁朋友!朋友是什么?朋友是:在人生(80-120年)的旅程中让你想到她又无法得到她的感觉!!!

14#
发表于 2010-7-27 15:29:00 | 只看该作者

帅哥,在线噢!
王学朋
  9楼 个性首页 | 信息 | 搜索 | p960@163.com">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任網法律顧問
等级:版主 帖子:2374 积分:15502 威望:20 精华:7 注册:2008-1-6 7:59:00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7-27 13:48:00

刑法第286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本网遭受黑客入侵,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作为本网法律顾问,本律师在此提出郑重警告: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网在必要时会依法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追究行为人及相关人的法律责任!劝君莫害人害已!


15#
发表于 2010-7-27 15:31: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王学朋在2010-7-27 13:48:00的发言:

刑法第286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本网遭受黑客入侵,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作为本网法律顾问,本律师在此提出郑重警告: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网在必要时会依法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追究行为人及相关人的法律责任!劝君莫害人害已!

[em57]

16#
发表于 2010-7-27 15:47:00 | 只看该作者

本网遭受黑客入侵,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作为本网法律顾问,本律师在此提出郑重警告: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网在必要时会依法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追究行为人及相关人的法律责任!劝君莫害人害已!


 

      我上“任网”时间不长。但为“她”给我们提供了”一绺清新的空气而向望”!中国有没有法律?有!!发生在什么时候?有文字记载的时间是“商前 ” !什么是侵权??、什么责任?日本---一个小岛中的一域。统治了我们多少年?靠法律能解决问题吗?!!!

17#
发表于 2010-7-27 15:55:00 | 只看该作者

 

 

 

 

     王学朋老师:您担任任网法律顾问我们毫无疑义。但您要上点好东西,“点评点好东西”!!!!

18#
发表于 2010-7-27 15:56: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rzxx在2010-7-27 15:47:00的发言:

本网遭受黑客入侵,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作为本网法律顾问,本律师在此提出郑重警告: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网在必要时会依法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追究行为人及相关人的法律责任!劝君莫害人害已!


 

      我上“任网”时间不长。但为“她”给我们提供了”一绺清新的空气而向望”!中国有没有法律?有!!发生在什么时候?有文字记载的时间是“商前 ” !什么是侵权??、什么责任?日本---一个小岛中的一域。统治了我们多少年?靠法律能解决问题吗?!!!

兄莫過激

一切自有定數

任網

劈荊斬蕀

奮力向前

19#
发表于 2010-7-27 16:02: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rzxx在2010-7-27 15:55:00的发言:

 

 

 

 

     王学朋老师:您担任任网法律顾问我们毫无疑义。但您要上点好东西,“点评点好东西”!!!!

哈哈

就是就是

20#
发表于 2010-7-27 16:16: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abubuyou在2010-7-27 15:56:00的发言:

兄莫過激

一切自有定數

任網

劈荊斬蕀

奮力向前

给a版敬茶![em27]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任南红山文化网 ( 京ICP备18011924号 )

GMT+8, 2026-2-2 02:10 , Processed in 0.06053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