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南红山文化官网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kangan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请任南先生认真考虑一下!!!

[复制链接]
101#
发表于 2009-1-24 12:42:00 | 只看该作者

深圳龙律师拜年了!

深圳龙律师拜年了!祝大家牛年大发万事如意!http://www.lawyerlongshenzhen.com/,
102#
发表于 2009-3-9 13:1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shanmao在2009-1-17 23:30:00的发言:

 

shanmao在这里表个态:

 

我在任网论坛永远不怕评论,永远不怕拍砖。

 

 

我以前也发过帖子,以后还会再发,您盯住了我,

 

尽情地拍砖,看看shanmao什么态度。

 

 

 

我是来学知识的,拍砖是让我以后不再上当,我感谢还来不及。

 

 

最悲哀的是发了帖子没人理,人家都臊着你,你还来这干嘛?

 

shanmao兄这是真正的学习态度!

[em17]

[em2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9 13:18:39编辑过]
103#
发表于 2009-3-9 15:35: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kangan在2009-1-17 22:42:00的发言:

老long我们应是老朋友了,我欢迎你直说。但直说不等于武断,这里有偷换概念之嫌,非常错误的!说话婉转,幽默不等于非直说,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智慧,美德!前边我发了很多图片,盘出来,客观事实已经说明了一切。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常常用(但是我不能违心评图. 如果我闭眼瞎说,我就是在害人,我说的意见,只代表我的看法,[当然每个人的意见也反映出他的识玉水平] 我的水平.所以意见仅供参考.)这样的语言水平,别人看了,事实上,你已经把自己摆到了权威的位置!其实是用来掩饰自己的缺陷甚至是错误!其后果不堪设想!

你常常彼此图片比对,这是学习的大忌,实质也是误导!任网已发现此问题,作了规定!

你说了两点,我认真看了,暴露出你对12法一知半解,也与事实不符!

你说的很对,你只能代表你自己的看法。

但人们总是易犯言行不一的毛病,偏,怪,私,不懂装懂,自以为权威,其实是一瓶子不响,半瓶子晃荡。我们也不能仅凭自己局限的个人经验体会来说明一切!误人子弟!不能因争论无理,与人纠缠,人身攻击!

我身上就有这些毛病!

老long,我也直说,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你大我好多年龄啊!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L先生的评论大可不必放在心上,看看他发表的藏品和他发言的理论水品就知道此公水平有限,根本无需和他纠缠。

104#
发表于 2009-3-9 16:56: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北冥之鱼在2009-3-9 15:35:00的发言:

  L先生的评论大可不必放在心上,看看他发表的藏品和他发言的理论水品就知道此公水平有限,根本无需和他纠缠。

 

北冥之鱼;你翻出这个帖子,无非是两个目的;

1;挑起是非.

2;复仇,因为我说过你没有上过一件真东西.

现在看来你这个人和你的东西一样丑陋.等我有时间,把你的东西总结总结,让你自己看看如何.

105#
发表于 2009-3-9 18:0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文杉在2009-3-9 13:18:00的发言:

shanmao兄这是真正的学习态度!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9 13:18:39编辑过]

 

文杉兄:这么靠前的帖子您都给翻出来了?

 

知道您是如何学习的了,除了佩服还要向您学习。

 

 

别的夸奖我不一定能承受,但这次您夸奖我的学习态度,

 

我就不客气了,但我会继续努力。

 

 

 

 

同时转来我以前贴的一个观点,

 

这个观点论述了我们为什么应该具有这样的学习态度。

 

 

 

 

真正抱着学习的目的来论坛的人,他一定就不在乎东西被否定,

 

因为这样会使他买东西更慎重,

 

他辛辛苦苦挣的钱就不会白白的装到别人的口袋里。

 

这才是真理,这是1+1=2的道理。

 

 

可为什么有的人的东西不能评假呢?

 

难道他们连1+1=2 都不知道了吗?

 

用逻辑推理反推回去就是“他们不是来学习的”,

 

他们来干什么就不用我说了吧。

106#
发表于 2009-3-9 18:04: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long在2009-3-9 16:56:00的发言:

  L先生的评论大可不必放在心上,看看他发表的藏品和他发言的理论水品就知道此公水平有限,根本无需和他纠缠。

 

北冥之鱼;你翻出这个帖子,无非是两个目的;

1;挑起是非.

2;复仇,因为我说过你没有上过一件真东西.

现在看来你这个人和你的东西一样丑陋.等我有时间,把你的东西总结总结,让你自己看看如何.

我可没点名哦,是你自己对号入座。不过你要帮我总结我倒是很感谢!不过别再说一些外行话贻笑大方就好[em55]

107#
发表于 2009-3-9 18:44: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北冥之鱼在2009-3-9 18:04:00的发言:

我可没点名哦,是你自己对号入座。不过你要帮我总结我倒是很感谢!不过别再说一些外行话贻笑大方就好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 L先生的评论大可不必放在心上,看看他发表的藏品和他发言的理论水品就知道此公水平有限,根本无需和他纠缠。"

 

你看看你说的话,是你说的吧,也许不是你说的,不知道是哪个傻x说的,玩假,卖假,说假话都是这样的人,为人,如何为人?

请别对号入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任南红山文化网 ( 京ICP备18011924号 )

GMT+8, 2026-2-2 06:44 , Processed in 0.057133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