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逸鸣 于 2019-3-12 14:47 编辑
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介绍,为了破解民间收藏文物需求和文物保护管理服务之间不匹配的问题,2018年,国家文物局编制了《禁止交易文物指导性目录》,建立文物案件市场警示机制,指导江苏南京、苏州开展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还全面总结评估了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上海市为民众提供公益性鉴定咨询形成制度,初步构建了文物鉴定服务格局。优化文物拍卖许可证审批服务,推动探索文物拍卖领域外资准入纳入海南自由贸易岛实施方案。 2019年,国家文物局将继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出台关于引导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完善社会文物领域管理服务措施,继续推进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 该试点工作将构建文物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登记拟交易的文物标的,文物登记单位鉴定申报登记的文物标的是否属于文物、是否可交易,并分类进行登记,文物行政部门依据文物登记单位意见依法开展文物流通活动的全流程监管,文物收藏者和社会公众便利了解登记交易文物基本信息等系列工作机制。 |